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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榕樟S字第03728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及樟国用(2011)第838号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作废公告
来源: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:2025-05-13 16:34 浏览量:
 原不动产权利人王雄飞坐落于永泰县樟城镇龙峰园龙升商业城3#楼,现已根据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(2025)闽0125执恢3号之协助执行通知书及(2025)闽0125执恢3号之执行裁定书办理了转移登记,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榕樟S字第03728

王雄飞

房屋所有权

永泰县樟城镇龙峰园龙升商业城3#楼

 

2

樟国用(2011)第838

王雄飞

土地使用权

永泰县樟城镇龙峰园龙升商业城3#楼

 

公告单位: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05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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